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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妇女做庄玩“三公”,聚众赌博获刑罚
作者:黄君玉  发布时间:2011-05-27 10:06:23 打印 字号: | |
  游手好闲之妇女黄某与刘某,无心工作,以赌博为业,以“三公撑船”形式设摊聚众赌博,当场被抓获,落入法网。近日,平南县人民法院以赌博罪,依法分别判处被告人黄某有期徒刑七个月,并处罚金五千元;刘某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四千元。

  11月30日10时至14时,被告人黄某、刘某在平南县大安镇大安街木器行陈某对面旧屋内,以扑克牌做赌具,由黄某做庄及发牌、兑注,刘某在旁做贺利、摇色盅,以“三公撑船”形式设摊聚众赌博,先后吸引三十、四十余群众参赌。当日14时许经人举报,被公安机关当场查处。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黄某、刘某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其行为均已触犯刑律,构成赌博罪,应受刑罚处罚。鉴于两被告人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认罪态度较好,可酌情予以从轻处罚。根据两被告人犯罪的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法院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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