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法院要闻
我院首次运用视频系统配合最高院远程提讯被告人
作者:温小玲  发布时间:2011-04-28 09:26:34 打印 字号: | |
  4月27日下午3时,最高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法官利用远程视频系统,对羁押在平南县看守所的抢劫犯文某进行远程提讯。这是我院首次利用远程视频系统成功配合上级法院提讯被告人。

  被告人文某因抢劫致人死亡,贵港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对其判处死刑,提请最高人民法院进行死刑复核。视频室里,最高法院刑事审判法官与被告人文某通过大屏幕“面对面”问答,对案件相关事实进行了核实,整个提审过程画面与声音实施同步传输,图像流畅,音质清晰。提讯结束后,最高法院将提讯笔录通过法院内部专网及时传真至我院,交被告人核对签名,然后,我院将被告人确认签名的提讯笔录用机要件寄至最高法院。

  远程视频提讯系统是运用高科技手段,通过计算机网络建立声音、视频图像传输通道的新型提讯方式,远程视频提审实现了审理异地案件“足不出户”,有效缩短审判周期,快速便捷,大大节约了司法成本。在我院的积极配合下,最高人民法院顺利地完成了对被告人文某的死刑复核开庭审理的程序,收到了良好的效果。
责任编辑:温小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