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4日,贵港市中院召开了“贵港市法院调研信息宣传工作会议”,会议主要对过去三年来贵港市两级法院在调研信息宣传方面的工作做了总结,对下一阶段的有关工作进行了部署,并表彰了在调研信息宣传工作表现突出的先进集体和个人。我院干警陈雪梅获全市法院信息工作先进个人,宋华海、覃忠明获全市法院宣传工作先进个人。会上,我院分管研究室信息宣传工作的党组成员、纪检组长潘声贤还就我院在调研信息宣传工作方面取得的成绩作了经验介绍。
2010年,我院共编辑《平南法院信息》、《平南法院简报》、《纪检监察简报》50多期,有680多篇稿件获各种主流媒体采用,其中获省级以上报刊媒体采用500多篇,创历年之最。在调研信息宣传工作上取得如此大的突破,我院主要做到了以下几点:
一、领导重视,提高认识,营造全院参与宣传的浓厚氛围
院党组高度重视信息宣传工作,认为信息宣传工作是加强人民法院与人民群众联系与沟通的桥梁和纽带,是树立人民法院对外良好司法形象的重要载体。为此,年初就召开党组专题会议,对年度信息宣传工作进行总体部署和安排,明确了各部门信息宣传工作的负责人及信息宣传员,优先为研究室配备了上网电脑、摄像机、照相机、移动硬盘等装备,形成了以研究室为龙头、各部门信息宣传员为主力军的信息宣传工作网络。党组书记、院长罗祖耀还率先垂范,亲自动手写理论文章,并经常督促、检查信息宣传工作情况,对信息宣传员撰写的稿件进行修改把关。在院长的示范带头下,干警写稿投稿的积极性、主动性得到了提高,全院干警重视宣传、参与宣传的氛围日益浓厚。
二、创新机制,奖罚分明,实现信息宣传工作新突破
为适应新时期信息宣传工作的需要,我院结合实际更新《平南县人民法院信息宣传奖罚办法》,明确规定了各部门的信息宣传稿件获采用的任务数,并每月对信息宣传稿件刊播情况进行通报。实行奖罚分明的工作制度,对全年完成信息宣传任务的部门,除了按稿件获采用媒体的级别给予稿酬外,还分别给予部门信息员、部门负责人、分管院领导各200元的奖励。对全年不完成任务的部门,分别对部门信息员、部门负责人、分管院领导予以400元、300元、200元的罚款,并取消年终评先评优资格。通过制定奖罚分明的机制,充分激发了全院干警对新闻宣传工作的热情,促使全院信息宣传稿件在数量和质量上都有了新的突破。
三、围绕重点,加强策划,与媒体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
为最大限度地把法院审判工作、法院改革、队伍建设中涌现出来的典型事件和先进人物宣传出去,我院积极加强与各级各类新闻媒体的沟通联系,虚心向媒体记者请教信息宣传、调研材料的写作及摄录设备的使用技能等,不断提高干警信息宣传业务能力水平。主动邀请媒体记者参加法院的重大活动,为记者撰稿、发稿提供方便。对记者自行来院采访的,在遵守审判和宣传纪律的前提下,热情接待,提供便利。研究室每月还筛选1-2个宣传主题进行前期的策划和组织准备,制定宣传预案,落实具体撰稿人,并及时向相关媒体投稿。在长期的合作中,法院与媒体建立了良好的互信、互动、互助关系,为宣传工作的顺利开展奠定了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