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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8日,我院领导深入基层督促检查主题教育实践活动
作者:甘茹  发布时间:2011-03-29 10:44:38 打印 字号: | |
  为了确保“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的主题教育实践活动的顺利开展,按照院党组部署,3月28日,副院长卢赛林,纪检组长潘声贤深入大安法庭督促检查活动的开展情况。

  潘组长首先代表院党组对该庭去年的成绩表示充分的赞赏。希望该庭能够认真开展中央政法委的“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将查摆、整改在办案过程中出现的问题,作为开展活动的重点,并且贯穿于整个活动的始终。在廉洁自律问题上绝对不能出现向当事人要好处、收受当事人钱财等违法违纪行为。在机关作风方面不能出现不团结、搞小团体,出勤纪律不严,对当事人有“冷、横、硬、推”现象,要杜绝该立案不立案现象的发生。要认真贯彻执行最近出台的《平南县人民法院关于向当事人告知监督立案的有关规定》,维护好立案“窗口”的形象。要认真贯彻执行胡锦涛总书记在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十七届第六次全体会议上的重要精神,切实把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维护好、实现好、发展好,扎扎实实地开展主题教育实践活动,杜绝走过场。

  卢赛林副院长也强调,干警们要在思想上筑好廉洁自律的防线,明确与当事人之间的关系;在行动上要遵守各项规章制度,不能触碰高压线,严守“五个严禁”和法官职业道德准则;同时要做好分工工作,落实好责任制度,确保法庭工作高效有序地进行;在审判管理上,要积极参与自治区高院的“审判管理创新年”活动,以庭长作为立案的把关,做好相关工作的统筹安排。如何做好今后的工作,卢副院长提出了几点要求:一、在案件管理上。做好立案、送达、开庭、结案等各个环节的工作,坚持“司法为民、司法便民”的原则。二、在案件质量上。干警们要不断加强业务的学习,不断提高案件质量。三、要加大调解的力度。在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原则的同时,不断做好案件的诉调对接工作。四、要加大与其他行政部门的协调力度。坚持“能动司法”,调动一切有利的因素为办案服务。

  我院通过深入基层督促检查,必将有力推进主题教育实践活动的顺利开展。
责任编辑:甘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