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认真按照中央、自治区、贵港市关于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的要求,结合本院的工作实际,充分发挥审判的教育、服务、育人作用,不断提高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文化素质,通过开展一系列富有特色的活动,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并荣获2010年度平南县未成年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先进单位。
一、领导重视,统筹兼顾
我院党组高度重视未成年人这一特殊的群体,把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摆在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年度工作计划,精心挑选了审判实践经验丰富、熟悉未成年人思想的法官专门负责未成年人犯罪的审理工作。严格要求法官高度重视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积极创新手段和方法,着力解决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该院党组还不定期对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教育工作进行监督指导,促使法院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不断深入。
二、完善机制,不断创新
我院的未成年审判工作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将“教育、感化、挽救”作为基本方针,注重“情”与“法”的交融,结合实际,创新了 “庭前把脉”、“圆桌审判”、“判后帮教”的“三步审判法”。
一是庭前把脉。我院对每一起未成年人犯罪案件都做到开庭前与学校、社区、家长、被告人见面,逐个地谈心,了解他们成长经历、社会交往、平时表现等,形成一份未成年被告人个体情况的社会调查报告,分析其心理、生理特点、犯罪动机以及犯罪的主、客观原因,寻找对策,在“准”字上下功夫,从中找出对症下药的帮教良方,对家庭缺损的孩子侧重亲情教育,对懒散玩劣的孩子侧重法制教育,从不简单地一判了之。
二是圆桌审判。未成年人犯罪或因一时冲动,或因懵懂无知,其心理、生理尚未发育成熟,对法庭“居高临下”的审判环境极易产生畏惧心理和紧张情绪,不利于开展法庭教育。为此,少年法庭采用了“圆桌审判”的庭审方式,聘请县妇联、团县委、县教育局等有关部门专业人员出席法庭参与陪审,庭审时通知未成年被告人的法定代理人到庭,并为没有委托辩护人的指定辩护人,庭审采取温暖感化法、耐心说服法、父母关爱法、前途指导法等方式进行,缓解矛盾,消除障碍,拉近感情,把法制教育与情感教育融为一体,给未成年罪犯以强烈的心理震撼。让他们深切感受到社会、家庭的期待和关心。
三是判后跟踪帮教。为了进一步巩固庭审后转化教育效果,确保未成年罪犯悔罪服法,改造成功,该院法官将真情关爱继续延伸。1、探监帮教。庭审后,该院法官经常前往探监。制作了一份《庭后调查问卷》,由未成年被告人自己书面回答庭后的感受和打算。2、社会矫治。少年法庭根据相关少年立法理论依据,结合审判工作实际,充分运用社会服务的矫治功能,积极探索对失足青少年实行学校、社区、家庭三位一体的帮教机制,为少年犯的转化寻找一个平台,有力地减少和预防重新犯罪。3、考察回访。少年法庭对刑释和缓刑的少年犯定期开展不同形式的考察帮教活动,及时提供帮助,引导改造,让他们平稳度过考察期,早日重返社会。
三、开展特色活动,送法进校园
深入开展“做一个有道德的人”主题实践活动,和平南县多所学校结成了法制教育共建单位。法院领导亲自到校园进行普法教育,组织审判人员多次到平南镇二中、镇四中公开开庭审理案件,不断提高青少年学生的法制意识。同时,审判人员定期或不定期到城区广场、社区、乡镇开展法律宣传活动,与青少年进行面对面的交流,解答青少年在学习、工作和生活中遇到的法律问题,重点对单亲家庭、困难家庭、流动人中家庭的未成年子女提供帮助,深受未成年人的广泛欢迎。
我院在抓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同时,切实加强自身建设。自2009年以来,没有发生一起安全责任事故和刑事案件,没有出现一起干警违纪、违法事件。我院还将不断推进工作方法创新,努力创造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良好社会环境,为推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