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图片新闻
1月7日,自治区高院文化建设示范单位考评组深入我院检查指导工作
作者:杨晴  发布时间:2011-01-08 17:19:57 打印 字号: | |
自治区高院文化建设示范单位考评组深入我院检查指导工作
  1月7日上午,自治区高院政治部法官管理处处长陆德胸深入我院检查指导文化建设方面的工作。贵港市中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张科,平南县政法委书记许华明,我院党组书记、院长罗祖耀带领在家班子成员全程陪同检查。

  考评组先后到我院主楼大厅、文化长廊、电子阅览室、荣誉室、院史室、会议室等地进行视察,通过实地查看、现场咨询、查看我院的文化建设规划方案等方式,详细了解我院文化建设所取得的成绩以及存在的不足。院长罗祖耀向考评组介绍:平南法院以文化建设为纽带,乘着全区法院“文化强院”的东风,继续对文化建设的“五室”和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进行重新规划、重新建设。新建的文化建设大楼,位于主审判楼旁边,与审判办公区分开。楼房占用三层,建筑面积1652平方米。其中,文体活动室占地913平方米,室内建有标准篮球场、羽毛球场、乒乓球台等设施;文化建设长廊设在一楼,占地156平方米;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设在二楼,占地150平方木;电子阅览室设在二楼,占地58平方米;荣誉室设在二楼,占地74平方米;院史室设在三楼,占地113平方米;党支部活动室设在三楼,占地76平方米;图书室设在三楼,占地112平方米。同时,我院以自治区高院院长罗殿龙的题词“建一流队伍、创一流业绩、树一流形象”为目标,继续坚持以文化培育精神、以文化塑造形象,全力打造法院文化工程,不断提高广大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的整体素质和司法能力,推动法院持续、稳定、健康、和谐发展。贵港市中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张科,平南县政法委书记许华明指出平南法院的文化建设在数量上、质量上、形式上都体现了全新的精神风貌,给予了高度的评价。

  陆德胸处长对我院的文化建设成绩给予了充分的肯定,对我院文化展示厅的设计方案提出了很好的意见和建议,以期我院能够坚持把法院文化建设作为加强队伍建设的重要措施和有效载体,深入挖掘法院文化丰富内涵,切实发挥法院文化的导向、凝聚、激励、规范功能,营造昂扬向上的人文环境,培养出一支让人民满意的公正廉洁司法队伍,争创全区法院文化建设示范单位。
责任编辑:杨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