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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6日,我院“立案信访窗口”通过自治区高院检查验收
作者:陈雪梅  发布时间:2011-01-07 12:34:41 打印 字号: | |
1月6日,平南法院“立案信访窗口”通过自治区高院检查验收
  1月6日下午,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立案一庭副庭长王永明率领验收组到我院考核验收该院的“立案信访窗口”建设。我院党组书记、院长罗祖耀带领在家班子成员全程陪同检查。

  验收组先后到我院立案大厅、立案调解室、信访接待室等地进行视察,通过实地查看、现场咨询、查看台账和观看视频汇报片等方式,详细了解法院“立案信访窗口”建设取得的成绩、存在的不足。我院“立案信访窗口”总面积250平方米,已投入资金150万多元,按照区高院的统一布置完善了八大功能六大区域,做到了方便群众、合理布局、庄重大方、整洁卫生,充分展示了人民法院公正高效、廉洁文明、严肃庄重的良好形象。

  验收组对我院“立案信访窗口”建设给予充分肯定,对该院窗口的如“扩大当事人书写区的范围、增加显示屏和触目屏的内容、完善功能指示牌的制作标准”等情况提出了很好的建议,以期法院能够给当事人提供更详细、更通俗易懂、更便利、更好的服务,同时也加强人民群众对法院立案信访工作的监督。

  验收组希望我院在今后的工作中,始终把“立案信访窗口”工作作为一项重点工作来抓,进一步抓紧抓好申诉信访工作,把窗口作为培养人才的基地。要在窗口轮岗上有新的突破,认真把好新型案件的立案关,不断创新调解方法,在诉前调解、立案调解上再往前推一个度,使“立案信访窗口”成为法院工作的亮点,成为全区乃至全国法院“立案信访窗口”建设的榜样。
责任编辑:陈雪梅